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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——政府储备物资>的通知》的通知

宁财〔会〕发〔2017〕556
2018-08-09

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——政府储备物资>的通知》的通知

索 引 号640000011/2019-03557发文时间2018-08-09
发布机构自治区财政厅文 号宁财(会)发【2017】556
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有效性有效
标 题: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——政府储备物资>的通知》的通知

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

印发< 政府会计准则第 6 号——政府储备

物资> 的通知》的通知

自治区有关厅局、直属机构,各市、县(区)财政局:

现将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 政府会计准则第 6 号— 政府储备物资> 的通知》(财会〔 2017 〕 23 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厅。

附件:财政部关于印发《 政府会计准则第 6 号— 政府储备物资 》的通知

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

2017 年 8 月 15 日

附件下载:
U020190807635768980779.pdf
U020190807635769920069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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